第一步:預約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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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預約運加旅行社半自助旅遊活動。敬請先至郵局郵政劃撥新台幣五百元為「預約金」,到帳號19389744,戶名:「黃安祺」。劃撥單上請註明寄款人詳細個人報名資料及預約活動的名稱和日期,劃撥收據請妥善保存。預約不限定於某時段內(建議至少在出發前兩個月以上),對於某些較熱門的團體,工作室建議您能更早先做妥預約動作。
繳交預約金後,若工作室對於所預約團體還沒有寄出進一步書面通知以前(約在團體出發時間的50-40天前),因個人各種因素選擇取消該活動的預約,或該活動未達十六人而取消(約在團體出發時間的20-30天前),預約金將扣除郵局的手續費三十元後全數退回或可保留作為預約下次另一個活動之用;但是,若該書面通知已寄出,所繳交的預約金恕難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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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繳交作業金
預約活動出發前50~40天左右,因為航空公司的作業所需,我們將會寄出繳交作業金及有關該活動的參考資料通知給已交預約金者,請預約者仔細對照活動日期、花費及行程。若同意該通知中的資料,儘快將作業金新台幣一萬元寄交承辦旅行社帳號。旅行社將以收到款項的先後順序為入團的標準,若交作業金人數眾多,則會將繳交預約金的序號併入做綜合參考計算。團體額滿後才收到作業金者均列為後補。
預約金及作業金在以下三種情況符合退費條件:
(1) 在通知規定時間中繳交作業金,但團體已滿,列為候補,候補不上。
(2) 繳交作業金的人數未達團體出發的基本人數(通常為十六人),以致團體取消。
(3) 繳交作業金後團費估算超出原預估金額新台幣五千元以上。
有以上情況之任一者,預約金及作業金將扣除郵局的手續費三十元後,全數退還。否則將扣除已發生費用後退還餘額。
第三步:行前說明會
在收到作業金,並確定該活動已繳交作業金人數到達出團標準後,旅行社將會寄一份「收到作業金及說明會通知」給已繳交款項之團員。在此通知中,我們將告知團員正確的說明會時間及應繳的餘款數額。行前說明會通常會在出發前兩個星期前舉辦。
第四步:行前叮嚀
在團體出發的一到十天團體出發前,寄出該團旅館團員名單等注意事項的行前叮嚀書信,希望透過這樣的叮嚀能讓團體進行得更順利。
第五步:機場集合出發
完成以上的四個步驟之後,出發日當天,請大家直接於桃園機場預定搭乘的航空公司的團體櫃台集合出發。
請注意!
因為原油上漲,致使各國的原物料及物價均呈波段性上漲。各團體的報價不得不因航空票價、燃油附加稅、各國鐵公路交通費及旅館費上漲因素向上調整。
為擔心因原油價錢的不穩定,導致不必要的不便重演,從2007年以後的報價上將不再包含機場稅、燃料稅及兵險等。此項費用,當於各團體開票前確認,於團體出發前兩個星期告知團員,再行繳交。
此項在報價上的更動,也請您在報名前能先行瞭解! 為此,若造成您的不便,尚祈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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